能力培养
索引号
530000025/202200001
文号
云政外规〔2021〕1号
来源
必威体育app官网:外事办公室等
公开日期
2021-01-14

必威体育app官网:外事办公室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云南省翻译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州(市)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委办厅局,各大专院校,省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云南省翻译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外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附件:1.云南省翻译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2.常见问题解答



必威体育app官网:外事办公室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月14日


附件1

云南省翻译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翻译专业人员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翻译人才队伍,服务构建中国对外话语体系,服务“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为云南省更高水平开放提供翻译人才支撑,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必威体育app官网: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2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外文局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0号)相关精神和国家、我省关于职称申报评审相关规定,制定本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申报评审条件》)。

第二条 翻译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的名称分别为三级翻译、二级翻译、一级翻译、译审。

第三条 按本《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经考核认定或评审通过获得翻译系列职称资格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条 事业单位翻译专业人员职称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译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一级翻译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二级翻译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三级翻译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申报评审条件》适用于我省直接从事翻译或翻译教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间内的人员),均不在申报评审范围。

第六条 国家统一考试的语种,初级、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语种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职称评审;正高级职称一般采取专家评审方式。尚未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语种,各级别职称仍实行专家评审或认定。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翻译系列职称,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具有推动翻译行业发展的职业使命感,具备相应的翻译专业能力和业务技能。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符合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的要求。

(四)履现职以来,申报前符合规定任职年限,翻译业务考评和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八条 申报三级翻译,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翻译工作。

(二)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翻译工作满1年。

(三)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翻译工作满3年。

第九条 申报二级翻译,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三级翻译职称满4年。

(二)具备博士学位,从事翻译工作。

(三)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三级翻译职称满2年。

(四)具备研究生班结业证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三级翻译职称满3年。

第十条 申报一级翻译,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二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2年。

(二)具备翻译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二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3年。

(三)具备翻译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二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4年。

(四)具备非翻译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二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5年。

(五)国家统一考试的语种,通过一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或取得同声传译翻译专业资格证书且满足上述学历和年限要求。

第十一条 申报译审,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一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5年。

(二)取得其他专业副高级职称,已按规定转评为翻译系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翻译工作满3年(履行翻译副高级职称职责),且与原专业副高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三)取得其它专业正高级职称且从事翻译工作(履行翻译正高级职称职责)满1年。

第十二条 对在外交、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推动翻译行业发展取得重要成果的翻译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翻译人才和急需紧缺特殊语种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翻译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要求。

第四章 评审条件

第十三条 认定三级翻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完成一般性口译或笔译工作。

(二)从事口译者应能够基本表达交谈各方原意,语音、语调基本正确。从事笔译者应能够表达一般难度的原文内容,语法基本正确、文字比较通顺。

第十四条 评审二级翻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比较系统的外语基础知识和翻译理论知识。

(二)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具有一定难度的口译或笔译工作,语言流畅、译文准确。

第十五条 评审一级翻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中国和相关语言国家的文化背景,中外文语言功底扎实。

(二)胜任范围较广、难度较大的翻译专业工作,能够承担重要场合的口译或者译文定稿工作,解决翻译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三)对翻译实践或者理论有所研究,对原文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具有较强的中外文表达能力。

(四)翻译业绩突出,能够组织、指导三级翻译、二级翻译等翻译专业人员完成各项翻译任务。

(五)从事口译者在正式场合的口译工作量不少于100场次;从事笔译者笔译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有正式出版的译著或者公开发表的译文。

第十六条 评审译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知识广博,熟悉中国和相关语言国家的文化背景,中外文语言功底深厚。

(二)胜任高难度的翻译专业工作,能够解决翻译专业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具有较强的审定重要事项翻译稿件的能力,或者承担重要谈判、国际会议的口译工作能力。

(三)译风严谨,译文能表达原作的风格。

(四)翻译成果显著,对翻译专业理论有深入研究,组织、指导翻译专业人员出色完成各项翻译任务,在翻译人才培养方面卓有成效。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笔译审定稿量在30万字以上。

2. 正式出版2部以上有统一书号(ISBN)、各不少于10万字的译著或者翻译理论研究著作。

3. 在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期刊上或者在国际统一刊号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累计20万字以上独立完成的译文。

4. 承担重要谈判或者国际会议等口译任务30场次以上。

第五章 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十七条 对翻译专业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符合本《申报评审条件》第七条基本要求,但不具备相应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放宽学历要求和任职年限要求,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破格申报评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在年度考核中两年达到优秀或相当于优秀等次。

(二)在工作质量、数量、业务水平等方面都已超过或达到了申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并以第一或独立作者出版过有学术价值的译著(著作)、译文(论文)或其他相关作品。

(三)在业务工作中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的奖项。

(四)业务水平得到同行的认可,须提供两名在职在岗的同行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原助理翻译、三级翻译统一对应三级翻译,原翻译、二级翻译统一对应二级翻译,原副译审、一级翻译统一对应一级翻译,原译审、资深翻译统一对应译审。

在本《申报评审条件》施行前,已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翻译系列职称的效力不变,可按照上述衔接对应关系,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第十九条 评委会可采用个人述职、答辩、现场翻译和业绩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评审。以下情况之一必须进行答辩:

(一)破格申报者。

(二)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申报者。

(三)对于工作年限刚满的申报人员和上一年申报评审未通过当年又重新申报的人员将进行抽查答辩。 

答辩方式包括现场答辩、远程音视频答辩等方式。

第二十条 申报人员在履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一)受到政务处分的,在处分期间内不得申报。

(二)近三年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重大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四)在职称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职业资格考试中作弊的,实行“一票否决”,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通过的,撤销通过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本《申报评审条件》有关词语和特定概念解释。

(一)本规定中“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本《申报评审条件》所要求出版的译著(著作),是指取得ISBN标准书号并出版发行的译著或翻译理论研究著作;公开发表的译文(论文),是指在取得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刊物上发表的译文或翻译类学术论文。

(三)翻译相关专业指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和翻译学科所包含的各专业,及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下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

(四)本《申报评审条件》中所称的“年”均按周年计算。

(五)本《申报评审条件》中所称的“学历”指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和手语翻译依单独制定的专业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第二十三条 本《申报评审条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政策要求与本《申报评审条件》不一致的,以本《申报评审条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国家有新的规定后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申报评审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附件2

常见问题解答

问1:如何把握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关系?

答:2017年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第十五条已明确提出“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因此不再《云南省翻译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申报评审条件》”)中重申。

问2:关于《申报评审条件》适用范围

答:从事翻译工作是本《申报评审条件》的大前提。申报翻译系列职称者,均须为从事翻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从事翻译工作的,不得申报。第五条明确翻译工作的范畴为“直接从事翻译或翻译教学、研究工作”。申报人提供的各类业绩成果、资历学历、奖项等,均须与翻译有关。

问3:云南省可以评审哪些语种的翻译职称?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外文局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0号,以下简称“《110号文》”)明确了各语种的评价方式:“国家统一考试的语种,初级、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语种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职称评审;正高级职称一般采取专家评审方式。尚未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语种,各级别职称仍实行专家评审或认定。”

同时,也明确了职称评审权限:“各省(区、市)、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有关企业等可按有关规定成立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具备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可以委托中国外文局统一评审。”

实际操作中,云南省翻译职称评审还受高职专家数量的限制,个别语种可能无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因此我省翻译职称评审权限应理解为:

1、云南省不再进行翻译系列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朝鲜/韩国语等8个语种三级翻译、二级翻译职称评审或认定,但可对上述8个语种进行一级翻译、译审职称评审。

2、我省除上述8个语种外的其他语种任职资格均通过评审获得。

3、对于我省具备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语种,可在我省申报评审一级翻译和译审。我省不具备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语种,可委托中国外文局统一评审。 

各语种各级别取得资格方式如下: 

云南省翻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_00.jpg

问4:取得同声传译翻译专业资格证书后可以直接申报评审一级翻译吗?

答:可以。因同声传译类考试难度较大,《110号文》明确,“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故此类人员无需再参加一级翻译资格考试。《申报评审条件》第十条第五款关于申报一级翻译的条件就此做出规定。

问5:自由职业翻译人员可以申报职称吗?

答:可以。由于翻译行业就业分布广泛的特征,《110号文》明确,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等条件的制约,创造便利条件,通过多种渠道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翻译人员职称申报。

《申报评审条件》第三章就此做出安排,按照“负面清单”原则,未限制申报人的所有制类型、工作地域、国籍等,在强调守法、敬业的同时,达到一定学历、资历、能力条件即可申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港、澳、台地区翻译专技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翻译专技人员亦可申报。

问6:申报职称需要委托吗?

答:一般情况下需要委托。申报翻译系列职称须由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审核、公示、委托。无人事(职改)部门的单位经本单位审核、公示后由人事代理机构或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委托。

自由职业翻译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其申报评审材料原则上由人事代理机构或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公示和委托。没有固定从业地点的自由职业翻译人员可直接申报。

破格申报人员须根据破格条件由委托单位出具破格申报报告,并附相关材料证明。

问7:即将退休人员可以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吗?

答:《申报评审条件》第五条明确“已离退休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退休人员的待遇,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担任的职务确认。申报截止时未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人员,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间内的人员可正常申报并参加评审;申报截止时已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申报不予受理。即将退休人员,在退休前申报,在评审期间退休的,评审委员会正常进行评审,合格者发给相应等级职称证书,但仅视为具有相应的翻译能力和水平。

问8:云南省关于继续教育有何规定?

答:《申报评审条件》第七条第三款要求译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翻译专业人员取得现有职称后,每年应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2020年4月,中国外文局职改办印发《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外文职改字〔2020〕4号),对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计算、换算等进行了细化安排,我省将照此执行。在条件成熟时,出台我省《翻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问9:什么场合算正式场合?

答:正式场合是区别于生活场合的概念,一般指正式的会见、会谈、座谈、会议、谈判、审讯、审判等涉外交往过程中使用翻译的场合。陪同参观游览、陪同购物、宴会随桌翻译等视为生活场合,不应理解为正式场合。

问10:破格条件中的省、部级奖项是指什么类型的奖?

答:关于破格条件中“在业务工作中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的奖项”,要求所获奖项必须是与翻译工作有关的奖项或以翻译身份参加的项目获奖,对其他业务工作、业绩等的表彰不予认可。

问11:受到政务处分的可以申报吗?

答:受政务处分期间不可申报。根据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18年3月2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等政务处分者,处分的期间分别为六个月、十二个月、十八个月、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问12:如何定义正式出版的译著或者公开发表的译文?

答:《110号文》要求申报一级翻译须“有正式出版的译著或者公开发表的译文”。申报人提供的译著、译文如未公开发表,须由人事(职改)部门审核,证明为本人所著、所译,并加盖单位公章。涉密部门申报人员应提交经脱密处理的、能够证明本人翻译能力、水平的译著、译文,如确实难以脱密的,应按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本《申报评审条件》所要求出版的译著(著作),是指取得ISBN标准书号并出版发行的译著或翻译理论研究著作,凡论文汇编、或以单位名义出版发行的书籍,均不属此范围;公开发表的译文(论文),是指在取得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刊物上发表的译文或翻译类学术论文,凡在增刊、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译文或论文,均不属此范围。

问13:以笔名出版的译著或发表的译文可以作为评审材料吗?

答:申报人以笔名正式出版译著或公开发表译文的,应提供出版社、刊物出具的有效证明,证实该笔名确为申报者本人,译著、译文确为申报者本人所译。凡不能证实该笔名确为申报者本人的,该业绩材料无效。

问14:任(履)职年限时间如何计算?

答:本《申报评审条件》中所称的“年”均按周年计算。第七条第四款明确“履现职以来,申报前符合规定任职年限”。任(履)职年限的截算时间以我省职称证书中“认定时间”计算。

问15:海外留学取得学位的,能否申报?

答:可以申报。除国内的国民教育系列外,经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留学经历,可等同视为国民教育系列。

问16:云南省所发证书的效力范围?

答:云南省颁发的职称证书,仅在云南省辖区有效。有关政策对证书效力范围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三区三州”等)。

问17:《申报评审条件》由哪个单位负责解释?

答:《申报评审条件》由云南省外办、云南省人社厅共同起草。省人社厅负责《申报评审条件》总体框架、总则、适用范围的解释,省外办负责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破格条件、附则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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