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运输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发〔2015〕88号文件和省政府云政办发〔2016〕77号文件有关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通知》(公交管〔2019〕18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推进落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广小型汽车驾驶人分科目培训、跨培训机构培训模式
根据《 必威体育app官网: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逐步推广落实小型汽车驾驶人分科目、跨培训机构培训模式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便利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和巩固提升驾驶技能的需要,2019年6月1日前,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驾培机构推广落实小型汽车驾驶人分科目、跨培训机构培训模式,允许学员自主选择分科目缴费。
二、推进落实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便民利民措施
2019年5月30日前,各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按照公安部《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实施细则》及有关要求完成系统升级和测试准备等各项工作,确保从6月1日起,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便民利民措施在我省全面实施。即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好小型汽车驾驶人跨驾校分科目培训与考试工作衔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确保该项便民利民措施在我省按时落地见效。各地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上报相关业务部门。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