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财政局、科技局,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两院”院士大会上强调的“把人的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体制中解放出来”等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意见》(云办发〔2017〕9号)、《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教〔2017〕367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院士专家工作站财政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制定《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19日